為有需要,特別是為困難群體服務,是社會工作作為一種職業而存在的基本理由。在改革和社會轉型過程中,由于個人、家庭及社會等方面的原因,有些人可能會在經濟和日常生活、心理與社會關系等方面遇到困難和障礙,從而使他們不能正常地生活。例如,城市失業者家庭經濟困難、精神壓力沉重,失依老年人不能得到合適的照顧,殘疾人的利益被忽視,進城農民工及其子女受歧視等,這些問題需要細致、系統和持續的服務。社會工作者以其豐富的知識、科學的方法和實踐經驗可以在這方面發揮作用。在國際上,社會工作在為失依兒童、老人,婚姻和家庭生活遭受創傷的人員、失業者、殘疾人、偏差青少年、吸毒者及其他困難、弱勢和邊緣人群服務方面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
此外,在一些條件下,社會工作可以在協調關系、化解矛盾中發揮積極作用。發達國家,醫院都有社會工作者幫助調解醫患關系,社會工作者還介入企業幫助調解勞資關系,協助處理社會危機事件,維護社會秩序。這樣,社會工作通過深層次的服務就能起到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而這些在我國是特別需要的。
社會工作的基本信條是“助人自助”,即通過幫助有困難、有需要的人,使其在克服眼前的困難的同時,增強面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持守平等理念,尊重人,一切為了服務對象。他們不是出于憐憫,而是出于責任,不是施舍而是服務,這樣能最大限度地調動服務對象的能動性,從而實現其個人的發展。
在開展服務及與困難群體的深的接觸中,社會工作者應將他們了解到的情況及時向政府反映,以完善和制定社會政策,解決不斷發展著的社會問題,從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際上,社會工作者通過自己的服務,宣揚相互關懷、團結和睦的精神,是在弘揚一種新的集體主義,這是我國社會進步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要想使社會工作充分發揮為民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就要創造條件并賦予其一定的發展空間。在國際上,社會工作者多數在民間服務機構開展服務活動,而政府則給予政策和資金方面的支持。同時,政府也聘用有較高社會工作素質的人員承擔社會福利行政方面的工作。當前,我國發展社會工作的關鍵在于開發社會工作崗位。除了大力發展服務型民間機構之外,現有事業單位的改革(即走向社會服務)也是社會工作發展的重要途徑。在人員方面,要注重聘用受過社會工作專門訓練的人才充實新的崗位,同時要對現已在崗的社會福利管理和服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從而擴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全面提高社會服務水平。(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王思斌)
責編:林芳斌
![]() |
責任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