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軍委批準 總政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試行)》
經中央軍委批準,總政治部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試行)》,從今年1月1日起在全軍部隊施行。
《大綱》與《軍隊基層建設綱要》和《軍事訓練大綱》等法規性文件一樣,是我軍建設的基本法規之一,是全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依據,是黨委機關指導教育、部隊開展教育的根本遵循。
制定頒發《大綱》是貫徹落實胡主席重要指示、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依法治軍、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規制度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科學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的現實需要。
軍委和總政領導對制定《大綱》非常重視,作了許多重要指示。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見,反復修改,數易其稿。總政領導對《大綱》幾次進行審議修改,各大單位黨委和政治機關對《大綱》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大綱》是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部隊實踐經驗的總結。
《大綱》共10章、36條。重點對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標任務、遵循的原則、內容、時間、組織實施、基本制度、保障等進行了規范。《大綱》作出的各項規定,與軍事、政治、后勤、裝備建設的有關法規制度相銜接,較好體現了法規性文件的要求,具有鮮明的特點:
——充分體現和貫穿了黨的三代領導核心和胡主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鮮明地寫入《大綱》,思想政治教育地位作用的闡述、目標任務的提出、根本原則的確立、內容方法的設置等,都體現了胡主席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觀點。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和胡主席重要指示是《大綱》的靈魂。
——揭示和反映了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規律。《大綱》規范的主要內容、形式方法、基本制度、各級職責等,都是依據部隊的探索成果提煉出來的。特別是《大綱》提出的6條基本原則,集中反映了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特點規律。應該說,《大綱》是在總結部隊思想政治教育成功經驗和特點規律的基礎上形成的。
——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努力創新發展。《大綱》在充分吸取我軍思想政治教育歷史經驗和優良傳統的基礎上,著眼時代發展和部隊建設需要,適應當代官兵思想、心理和行為方式的新特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貫徹以人為本要求、注重實踐活動培育等內容,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認識、新成果,形成一些新概括、新表述,體現了時代性要求。
——堅持法規性與思想性、指導性的有機統一。《大綱》突出規范性和操作性,從全軍整體需要出發,對實踐證明能夠規范的一些基本問題、大的原則、總的要求作出明確規范。同時,考慮到部隊編成復雜、情況差別大,又注重體現思想性和指導性,對不易統一規范的提出原則性要求。既體現了法規性文件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又防止統得過死,為部隊結合實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留出空間。
——覆蓋了全軍各類部隊和人員。《大綱》改變以往側重于規范基層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拓寬適用對象的范圍,納入全軍所有人員,對義務兵、士官、基層軍官和團以上領導干部、機關干部、科技干部、地方大學生干部、院校青年學員等不同類型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不同要求。同時在規范內容上,把理論學習、院校政治理論課教學等都納入其中。(周奔)
責編:閩海滄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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