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賽行業省直主管部門、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
省文明委于10月14日下發了《關于開展第四屆創建文明行業活動初評工作的通知》(見閩文明委[2004]9號)文件,為了做好本次初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調整部分參賽行業的評價類別。《通知》中將本次初評的類別劃分為公共服務類、行政執法類和政法類,這樣劃分基于兩種考慮:一是參考中央有關部門規定。今年7月,我辦接到省法院轉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關于法院、檢察院不參與各地行風評比活動的通知》(法[2004]125號),該通知明確規定:"檢察院、法院不是行政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不能作為行風評議對象"。雖然我省開展的文明行業創建活動不屬于行風評議,但評價體系中的"群眾測評"有類似之處。二是部分行業體制改革。今年以來,我省部分設區市將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兩種警種進行合并,改變了原分別獨立參賽的體制,給評價和表彰帶來新的問題?;谏鲜鲈?,本次初評設置了新的類別"政法類",同時考慮歸類的需要,將省司法廳也歸入"政法類"。
《通知》下發后,省里有關部門提出,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和省司法廳參賽的窗口單位,都是面向基層群眾的單位,必須參加群眾測評,建議仍以"行政執法類"參賽;省法院、省檢察院兩個系統,可以"司法類"設項。我們認為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可以采納。是否同意做這樣的改動,請各聯席會單位在回執單中發表意見。
2、召開"創建組織工作"匯報會。目前行業初評工作已全面展開,省文明委組織的考評組將于11月下旬召開會議,聽取省"創文明行業、建滿意窗口"競賽活動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介紹本屆期以來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匯報,匯報重點圍繞本次初評內容,材料可全面闡述,但匯報時重點介紹主要經驗和做法,時間掌握在10分鐘左右。
以上意見和參加會議人員名單請于11月18日前回復,以便我辦做好有關會議準備。聯系處室:創建處;聯系人:陳勇。
福建省文明辦
2004年11月11日
回執單(略)
(責編:張志亮)
![]() |
責任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