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四屆創建文明行業活動初評工作的補充通知
www.fjsen.com?2008-01-21 17:44? ?來源:福建省文明辦
我來說兩句
各參賽行業省直主管部門、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各市、縣、區文明委、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
省文明委于10月14日下發了《關于開展第四屆創建文明行業活動初評工作的通知》(見閩文明委[2004]9號)文件,對全省行業初評工作作了具體部署?,F因工作需要,決定對初評工作中的部分項目作調整,通知如下:
1、調整部分參賽行業的評價類別。將《通知》中的"政法類"改為"司法類","司法類"的參賽行業由省法院、省檢察院構成;原"政法類"中的省司法廳、公安交警和公安巡警仍劃歸"行政執法類"。
2、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兩個警種體制合并的市縣區,初評工作中的社會測評、抽樣調查和實地考評實行統一評價、成績共享。
3、將《通知》中的"政法系統示范單位考評分值換算表"更改為"司法系統示范單位考評分值換算表",具體項目不變?!八痉ㄏ到y考評分值換算表”按本通知的附表執行。
請各設區市文明辦將此通知轉發所轄縣(市、區)文明委。
附件:1、法院系統考評分值換算表
2、檢察院系統考評分值換算表
福建省文明辦
2004年12月1日
(責編:張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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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柳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