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部簽署命令,給予龍巖市公安消防支隊記三等功一次,表彰支隊官兵在2006年夏季抗洪救災戰斗中的英勇行為。
自2000年開展爭創“人民滿意消防大隊”活動以來,龍巖支隊加強部隊建設,提高部隊戰斗力,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2006年5月份在抗擊特大洪澇災害中,消防官兵共參加抗洪救災行動94次,成功解救和疏散群眾4660人次,排除險情130多處,挽回經濟損失2044.5萬元。當時視察災情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親切接見他們,并稱贊官兵們“不愧是人民的子弟兵”。 (黃如飛 李文星)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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